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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底台中市一所小學,發生小一學童到5樓上英文,不幸墜樓身亡的意外,家長氣憤提告,因為根據法令規令,低年級學生為了安全,不得到4樓以上教室上課,家長抓緊這點,要校方給交代,2015年4月份台中市教育局發函給234所小學要求立即改善,但議員批評,教育局推卸責任,因為學校就是,教室不夠才會到高樓層上課,應該是教育局,要幫忙學校解決問題,或是向內政部提出有無修改法令的必要。2014年12月多,台中一所國小,小一女同學,上課期間從5樓摔落身亡,家長向校方提告,根據內政部公布的建築管理準則,低年級學童不得到4樓以上教室上課,但2015年4月台中市234間國小都收到教育部來函,要求立即改善,議員在議會提出質疑,批評教育局,推卸責任。台中民進黨議員張耀中:「只發了各公文給學校照辦,意思是說我跟你說囉,你如果沒有照做以後發生事情,就和我沒有關係了。」議員話說的重,教育局長臉色鐵青。台中教育局長顏慶祥:「如果說如果有上到專科教學,我們希望專任老師,留在低年級原班教室上課。」根據內政部的建築管理準則,校園4樓以上,只能由中高年級安排教室上課,低年級只能留在1、2、3樓,全台中市共有234間小學,議員初步清查,懷疑,全市過半校園,都有違法疑慮。台中民進黨議員張耀中:「如果說因為這樣子,這學校必須負擔國賠責任,對校長對老師都是情何以堪的事。」教育局說,將在一週內清查,學校教室配置情況,畢竟會將低年級學生安排到高樓層上課,可能就是教室不夠用,如今靠著一紙公文,單方面要求學校改善,但該怎麼改善,教育局也得從旁協助,不讓憾事再發生。(民視新聞許家程、林進龍台中報導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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